清远出台多项措施打造特色民办教育

南方日报讯(记者/魏金锋)创建成省一级学校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创建成国家级示范性高中阶段学校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记者3日从清远市教育部门获悉,根据有关精神和内容,清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已出台。

  《意见》指出,到2018年,80%的民办幼儿园达到规范化幼儿园,100%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民办普通高中达到省一级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达到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明显提高。

  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申报中央或省实施的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政策。同时,另外安排资金对上等级的民办学校进行市级奖励,奖励标准为创建成省一级学校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创建成国家级示范性高中阶段学校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意见》提出,重点扶持广州等地的名校在清合作办学,在土地使用、工程建设、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要积极指导名校发挥示范作用。

  此外,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对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或经改正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