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盘点

导语: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高校扩招以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速度加快,民办高等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众所周知,陕西省是一个教育大省,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综合实力,被誉为全省改革开放标志性成果之一,并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面临两难选择,中国民办教育重大变革即将到来

  “分类管理”、“普遍资助”、“放松管制”是2015年中国民办教育广受业界关注的三大主题,反映了“十八大”确立的市场取向的改革在教育领域的推进,对于理解中国民办教育的未来格局和预测中国教育的未来走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要求,以及五年来浙江温州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工作终于跨过试点门槛,开始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需高度关注的是,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30条”)中,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性要求与浙江省和温州市的试点方案大相径庭,该方案的实施,将会使举办者面临两难选择,并有可能对民办教育造成重大的系统性风险。中国民办教育的重大变革已经来临。

  2016年《教育蓝皮书》指出,到2014年底,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学生数量均呈上升趋势,自2002年底《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的12年间,民办教育在校人数增加了2.75倍(1148万—4302万),民办学校数增加了1.53倍(6.13万—15.52万)。尤其在学前教育领域,民办已超过公办,成为名副其实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2015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中国人大网公布《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后,全国多个省市都在不同范围内举办了分类管理方面的研讨会。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在温州取得积极进展,引起全国各地纷纷仿效,多个省(市、县)出台了有关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政策文件。《教育蓝皮书》认为,这一方面说明地方政府对分类管理的积极态度,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5年年末,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说明政府对公共财政的教育职能的理解和制度设计,正在从“公办学校财政”转向“公共教育财政”,体现出政府在教育财政观念上的转变,揭示了在各个阶段对民办学校实施普遍资助的深刻变革即将来临。

  蓝皮书同时指出,自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市场取向的改革方向以来,放松管制成为体现本届政府执政理念的重要特征,民办教育也因此分享改革红利。在目前还没有发布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30条”)中,充分体现了本届政府深化市场取向改革的“放宽办学市场准入”、“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保障依法自主办学”等放松管制的政策导向,特别在收费问题上明确提出“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教育机构自主确定”等规定。相对于目前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收费管制,是一个明显的进步。地方在放松管制方面态度更为积极,全国目前至少已经有十个以上省(市、县)出台和预备出台放开民办学校收费管制的政策。

  与收费管制方面取得的进步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放开招生管制方面,地方政府行动迟缓,甚至逆势而动,严重滞后于国家改革进程。浙江省教育厅2012年发布的《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它并非个案,全国大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都有类似的规定,反映了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艰难现状。



转自:中国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