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从今年起每年安排8000万元 支持全省民办高等教育
截至2014年末,云南省民办高校的在校生人数已经达14.98万人,占全省高等院校在校生人数的25.97%,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已经成为云南省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充分调动社会参与举办教育的积极性,激发民办高等教育在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和活力,改善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条件,提升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从2015年起,由省财政安排资金8000万元,设立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全使用,支持范围包括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所有云南民办的普通本专科高等院校。
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因素分配、专项支持、绩效优先”的基本原则分配使用,重点关注学校的在校生规模、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和教师的社会保障情况,并将教师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效果列为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同时,重视学校教学投入和教学奖励成果、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情况以及学校的就业质量。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民办高校学校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和师资队伍建设。目前,云南省财政厅已经下达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8000万元,助力云南民办高等院校的发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